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职工服务中心单位职能主要为:1.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2.开展互助保险,帮扶救助,职业介绍等工作;3.协调区总工会相关业务部门,督促基层采集会员和已建会用人单位信息,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4.承办12351事物件派单;5.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指导街道、乡镇、科技园区工会和服务站开展工作;6.协助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暖心驿站”建设相关工作;7.组织实施全区工会干部培训;8.开展工会系统人才工作,实施全区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技能人才培养;9.开展本区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职责。10.完成市、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77.12万元,比上年减少48.10万元,下降9.1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7.12万元,比上年减少48.10万元,下降9.16%。
1.财政拨款收入477.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0.16万元,比上年减少48.71万元,下降9.57%,其中:基本支出45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84%;项目支出5.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7.12万元比上年减少48.10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57%;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5%;住房保障支出72.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75.25万元,2024年度决算29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5%。
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75.25万元,2024年度决算29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4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86.20%。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4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86.2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1%。
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4.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024年我单位无此项经费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职工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我单位不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统计范围之内。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反映财政对工会事务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
(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