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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
来源:丰台总工会   阅读次数:0   日期:2021-07-07 17:54:58

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每年申报一次,由各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择优推荐申报,经北京市总工会审核、认定并进行授牌。各区、局、集团(公司)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可申报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可申报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


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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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程序:


申报。工作室填写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书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工会及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初审通过后逐级推荐至市总工会。


复核。市总工会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资质及报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


评审。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对进入评审程序的工作室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工作室初选名单。根据需要也可采取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认定。初选名单经过市总工会审查通过后,下发认定通知。



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申报材料包括: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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