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每年申报一次,由各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择优推荐申报,经北京市总工会审核、认定并进行授牌。各区、局、集团(公司)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可申报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可申报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
基本流程:
基本程序:
申报。工作室填写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书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工会及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初审通过后逐级推荐至市总工会。
复核。市总工会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资质及报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
评审。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对进入评审程序的工作室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工作室初选名单。根据需要也可采取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认定。初选名单经过市总工会审查通过后,下发认定通知。
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申报材料包括: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