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总工会,单位性质为人民团体,主要职责为:(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丰台区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总、北京市、丰台区工会代表大会和执委(委员)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丰台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3)对丰台区内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北京市总工会、丰台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丰台区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丰台区内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在丰台区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丰台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丰台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5)监督、检查丰台区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丰台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丰台区直属基层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6)协助丰台区政府做好辖区内全国、北京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丰台区内全国、北京市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丰台区内全国、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7)负责丰台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指导、审查、审计工作。(8)承担北京市总工会、丰台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科室设置为6部1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人事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宣传教育部、权益工作部、社会联络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丰台区职工服务中心、丰台区东铁营工人文化宫、丰台南苑工人俱乐部、丰台工人俱乐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部门行政编制27人,实际24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行政机关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工会工作者人员经费;
3、全区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服务经费;
4、全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调解成功案件补贴经费
5、全区困难职工慰问帮扶经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790.74万元,比2022年2123.34万元减少332.60万元,降低15.6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90.74万元,比2022年2123.34万元减少332.6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010.9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6.45%,比2022年927.45万元增加83.45万元,增长8.99%。
(二)项目支出预算779.84万元,比2022年1195.89万元减少416.05万元,降低34.79%,减少原因:由于疫情原因,财政综合考虑本单位各项目情况后,减少了对2023年工会工作者人员经费、劳模活动经费、工会服务中心补助资金、困难职工帮扶经费、职工职业技能经费等项目的资金支持。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去世离休干部遗属调整补贴补发、工会工作者人员经费、退休党务工作者补贴经费、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案件补贴资金、劳模服务和活动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去世离休干部遗孀生活补贴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9.5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79.8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